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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子女在父母离婚时能同时跟随一方生活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2-12 分类:案例库
标签:未成年人 抚养权 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翟女士来电咨询,称其最近正与丈夫协商离婚事宜。在财产分配方面,双方并无太大争议,但对于现年6岁的双胞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却各持己见,难以达成一致。自双胞胎女儿出生以来,一直由翟女士与其父母共同照顾,而丈夫由于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孩子的日常生活,不过在经济上给予了孩子充分的支持。

目前,双方都希望孩子能跟随自己生活,争取到抚养权。然而,翟女士经过咨询了解到,根据司法实践,6岁的双胞胎孩子很可能会被判决一边抚养一个。这让翟女士深感担忧,因为两个孩子感情非常好,她害怕因为诉讼导致孩子抚养权被迫分开,从而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翟女士的担忧,平台律师给出了建议。律师指出,孩子虽然年仅6岁,但她们一直共同生活,从未分开过,感情深厚。若因父母离婚而被迫分开生活,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考虑到孩子父亲工作繁忙,实际上无法亲自照顾孩子,即使获得了名义上的抚养权,也可能无力真正履行抚养责任。

因此,律师建议翟女士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或者通过法官进行调解,探讨是否可能由女方直接抚养两个孩子。这样既能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又能让男方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经济支持。同时,女方也应确保男方的探望权,以保障男方与孩子的感情联系。

律师强调,这样的安排能够最大程度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既满足了经济保障的需求,又兼顾了情感需求。他鼓励翟女士与男方开诚布公地沟通,明确双方的共同目标,只是在具体的方式方法上需要双方进一步沟通确认。相信只要双方都能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这个问题应该不难解决。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父母离婚时,仍应最大程度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探望权均应获得法律保障。

12348平台律师提醒,在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除了关注自身的权益和需求外,更应着重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在处理孩子的探望权、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问题时,应秉持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这些安排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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