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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地面太湿,导致老人滑倒摔伤,超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0 分类:案例库
标签: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人身损害、安全保障义务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超市地面太湿,导致老人滑倒摔伤,超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19日

  案件类型: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检索主题词: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人身损害、安全保障义务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母亲逛超市,由于超市地面湿滑,母亲不慎滑倒造成手臂骨折。超市是否有责任

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地面湿滑,超市应采取保持地面干燥、设置警示标志等效措施保障超市顾客安全。来电人母亲由于超市地面湿滑跌倒受伤是超市忽视其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案例提示

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理应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超市应充分考虑地面湿滑容易造成摔倒的情况,采取保持地面干燥、设置警示标志等有效措施防止滑倒危险发生。超市疏忽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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