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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网友骗钱,对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17 分类:案例库
标签:网络诈骗、刑事责任能力,网络诈骗、刑事责任能力,网络诈骗、刑事责任能力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被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网友骗钱,对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6-16

  案件类型:诈骗罪

检索主题词:网络诈骗、刑事责任能力

二、基本情况

陈女士来电咨询,说自己认识一位异地网友,被其骗了1400元,该网友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陈女士想报案,但不知是否有未成年人诈骗不受理的规定呢?是不是要每天往派出所跑,才能立案呢?能把钱要回来吗?

平台律师告知,陈女士可以报警进行处理。年满十六周岁得人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接受法律处罚不存在未成年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就不受理说法或规定。若对方行为经过公安处理,够不上刑事案件处理标准,但是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标准的,也可以通过治安处罚的方式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陈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具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需要每天派出所的。

首先《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本案中该网友已经年满十六周岁,若其行为依法构成犯罪的,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存在公安机关因为网友是未成年人为由,不予立案、不接受报案的说法或规定。

其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案中,虽然陈女士被骗了1400元,单个案件够不上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陈女士还是应当积极报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若该网友的行为不仅欺骗了陈女士,还欺骗了其他人的,那么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的犯罪金额应当以其实施的全部犯罪行为涉及的金额进行计算,而不是单独计算陈女士的被骗金额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陈女士报案后,若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其网友的行为确实属于诈骗的违法行为但构不成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网友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本案中,陈女士发现被骗金钱后,应当积极报案,若陈女士怠于报案,那么该网友的不法行为将不为人所知,也就无需承担任何后果。陈女士报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属于治安处罚范畴的给予治安处罚,属于刑事犯罪的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无论怎样,网友都应当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的,涉嫌诈骗罪。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应当有一定的防范心,提高警惕,万一被骗了,应当积极报案,维护自身权益。不能因为立案、怕不处理、怕没有结果就犹犹豫豫的不报案,不跨出维权的第一步,维权的胜利曙光又何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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