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逸,现在对方要求赔偿,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01-08
案件类型:侵权纠纷
检索主题词:交通事故、逃逸、责任划分
二、基本情况
某先生来电咨询他骑电瓶车和别人的电瓶车相撞,当时吓蒙了,就逃跑了,现在对方让赔偿,是不是对方主张多少赔偿,我就应该给多少呢?
平台律师听了后,感觉很惋惜,告知其一旦逃逸,不管过错,很可能被认定全责,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由于发生在上海,且是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侵权纠纷,那么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答。
首先,正常情况下,在上海,电瓶车会被认为非机动车,外地一般根据车的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会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我们就按照上海的通常做法来分析,既然是非机动车,交警部门还是可以根据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进行责任认定,然后双方根据责任认定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不存在逃逸的情况下,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由于该咨询者当时有逃逸行为,所以正常情况下她要正常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然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者的责任。
再次,并不是对方主张多少赔偿就支付多少?这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上的医疗费、一般提供发票的,营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一般各地有各地的标准。误工费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至于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结果来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该女士咨询赔偿多少,要根据对方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材料来判决赔偿多少。
三、案例提示
12348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责任明确,双方无争议,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对事故及成因有争议,应当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