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单位(机关、事业)变更,工龄该如何计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2月10日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
检索主题词:工龄、认定、单位变动
二、基本情况
咨询人原来在街道工作,82年之后去了教育局。现在面临退休,想咨询原来街道工作的工龄如何计算?街道档案可以认定当时的工龄吗?
平台律师了解情况后告知:
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虚帐实记"实施方案》,"虚帐实记"方案的适用范围为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且本方案实施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虚帐实记"的记帐规则与现行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规则一致。现行办法规定,"虚帐"所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依据1992年底以前连续工龄和参照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确定的。"虚帐实记"就是将适用本方案的人员1992年底以前连续工龄和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帐户储存额所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转换为记帐金额,一次性记入个人帐户。所以,1992年前的工龄不能认定的话,将直接影响到您退休养老金待遇。
同时,根据1953年01月26日,原养老保险司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所以,您在街道工作,以工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应该认定为工龄。
另外,工龄认定的话,如果档案中没有记载,认定一般需要原单位提供的历年增资(工资)审批表、工资发放凭证、辞职审批表、退工单、或者调令(有其中一项证明即可)。
最后,您可以去查一下原来单位的人事档案,如果原来的人事档案遗失,造成您不能够认定认定工龄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立他字第47号《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的精神,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可以去法院起诉单位要求单位给您补办档案和赔偿损失。
三、案例提示
机关或事业单位系统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尤其是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确实比较棘手,12348公益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寻求律师进行方向性指导然后和以前老单位要保持积极的沟通,这样才有可能理清关系从而把工龄进行准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