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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闹事致人伤 倾心调解化纠纷

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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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20日凌晨1时许,正在金时代kTV当班的小蒋听到电台的服务员在呼叫,一位女顾客见朋友去厕所后很久都没出来,在门外唤他后也不见动静,便找到主管小蒋,请他前去看看情况。小蒋闻讯立即和当班组长小林一同前往处理。

赶到男厕时,小蒋看到有几个人围在一坐厕间门外,一边用力踹门,一边大声喊着:“阿金!阿金!你没事吧?应个声啊!”上前询问状况后,小蒋得知这位名叫阿金的顾客应是因醉酒到厕所呕吐,但因意识不清把自己锁在了厕所里。于是,小蒋立刻阻止用力踹门的顾客,并让组长小林马上去找人带工具来撬门,由于担心顾客的安全,小蒋一边用手拍打着门,一边呼喊着里面顾客的名字,希望他有所回应。谁知,随着咔哒一声响,门从里面打开了,阿金一出来就对着小蒋怒目圆睁,两记重拳击随即打在小蒋脸鼻部位。小蒋猝不及防惊恐地捂着脸向后退。谁知,这位身形高大的醉汉竟挣脱一旁朋友的阻拦,一个箭步上前,不断追打着小蒋。连遭重击的小蒋顿时满面鲜血,鼻血不住的向外流着,他捂着鼻子一边大声呼救报警,一边快速逃离了人群。此时,阿金也被在场的朋友和赶来的其他服务员一齐拉回到kTV某号包厢内。

没过多久,小蒋就与两位民警一同进门,在指认出殴打自己的阿金后,表示要求去派出所解决此事。虽然,民警示意阿金一同前去警局,但他不肯配合,一直迷迷糊糊地嚷着要和解私了,耍赖不肯走出房门,许久才在朋友的帮劝架扶下出了包厢。谁知一行人刚走出kTV醉酒的阿金突然弯下腰作呕吐状,过了一会儿便倒在了地上,他的朋友只能再次劝他并拉他起来。谁知,他起身后一个踉跄猛地就向其中一位年过五十的王警官撞了过来,还醉醺醺地大声嚷嚷:“你们打我!”,经过阿金接二连三的撞击,民警倒在一旁沙发上,警帽也掉落在地,起身便向综合指挥室请求增援,而醉酒的阿金撞完人之后神志不清地倒在一旁沙发上。经过朋友的安抚,大约十多分钟后,他才在搀扶下跟着民警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司法鉴定,小蒋遭受外力作用致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酒醒后的阿金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追悔莫及。2016年2月25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从派出所移交过来的这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调解过程

(一)金额不相让,调解陷僵局

在召集大家进行调解时,我将阿金的母亲一同请到现场。起初,气氛比较尴尬,双方互不理睬,对立式地各坐一旁。在我的苦心劝导后,情势才有所缓和。阿金坦白当天受工作影响情绪不佳,大量饮酒以致失控,承认自己的伤人行为是十分恶劣的,深刻地反省且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他再三地对小蒋表达深深的歉意,小蒋也是大度地接受。但当被害人小蒋提出赔偿金额5万元时,阿金便低垂着头一语不发,而坐在一旁的母亲十分激动地表示赔偿金额太高,希望对方作出一些让步。她转向阿金数落道:“你这个不孝子!闹事打伤人,闯了大祸啊!现在还要我这一把年纪的人来帮你善后,你平日没有一点积蓄,赔偿金你是一分钱也拿不出啊!”一边又拉着被害人小蒋的手哀求着:“小伙子,真的对不起啊!我儿子真不是故意的,喝醉酒后,糊里糊涂就下了重手。但他现在连份工作都没有,希望你能高抬贵手,适当减少一点赔偿金额,行吗?”但小蒋不愿让步:“阿姨,我后续用于治疗的医药费还没算进去呢,已经适当放宽了,要求这点金额并不为过。”双方就赔偿金额根本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就此陷入僵局。

(二)母为子担责,喻法以明理

据先前的调查了解,阿金的经济情况的确不容乐观,他一直在家中待业,就靠已退休的母亲拿着微薄的养老金支撑起这个家。但这次的伤人事件,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多番思量,我决定先从阿金母子俩入手,将他们请到另一间调解室,耐心地劝说:“虽说阿金是在喝醉后不清醒的状况下将小蒋打伤,但归根究底还是他的过错。醉酒的当事人能以自己喝醉不知情为由,不接受法律制裁吗?这就好比醉驾入刑,对醉酒驾车的行为还加大了惩罚力度。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制裁是不讲情面的,做了违法的行为势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小蒋无辜受伤,提出赔偿的金额额度在情在理。如果你们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方执意要求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这起纠纷,那肯定会对阿金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这将是他人生不可磨灭的一个污点。”

(三)以德报怨,化敌为友

经过我情理交融的劝解,母亲通情达理地表示愿意去银行取钱支付赔偿金,承诺尽快给小蒋一个交代。同时,她希望儿子能明白自己的苦心,日后改过自新。我深知母亲拿出这一笔钱的艰难,转向阿金道:“你要牢记这次教训,平日里适度饮酒,切勿因醉酒再闹事。赶紧找份工作自力更生吧,自己的人生应该由自己负责,自己所犯的错自己来担责,等你有收入之后就把钱款还给母亲。”他连声应允:“我知道了。”母子俩感激道谢后便前去银行提款。借此时机,我又到小蒋处做起工作:“对方经济不宽裕,只能靠母亲的存款来赔偿,你能否再斟酌下,适当减少点赔偿金?法理不外乎人情,你也有妻子和孩子,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下这对母子的难处,适当作出些让步吧!”小蒋犹豫了好一会才说:“我还是坚持5万元”。我见被害方如此坚持,并且加害方也已经对金额表示认可,便不再强人所难。

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随后,小蒋便收到了阿金母亲送来的赔偿金,这时令人动容的一幕发生了,他悄悄地抽出一部分的款项,塞回到阿金母亲的手中,让她收着别出声。小蒋转而微笑着对一旁垂头丧气的阿金说:“你以后可要少喝酒,避免再发生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希望你能改过自新,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就当是交个朋友吧。”阿金连连点头,并承诺一定洗心革面。两人竟从对立关系到现在握手言和意欲交友,这样的转变令我倍感欣慰。

事后,小蒋告诉我那句“法理不外乎人情”触动了他。当时决定瞒着阿金退还一部分钱款给他母亲,是考虑到对方经济不宽裕,想减轻对方母亲的经济负担。不告诉阿金是希望他认识到自己行为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并以此为鉴。小蒋如此考虑周全且以德报怨的行为实属罕见,着实令人敬佩。

 

调解心得

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还能唤起人与人之前的真情,人民调解工作真的非常有意义。该案调解成功的基础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一名称职的人民调解员,首先应实际深入地开展调查,了解案情的背景情况,摸清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到对立双方矛盾的焦点,从而对症下药终止纷争。其次,要灌输当事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法治理念。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从而唤醒当事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责任感。

总结这起纠纷,成功调解的关键在于: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将理、法、情充分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加害方当事人这样经济困难的情况,我们要更多的给予关怀和帮助,避免他们因经济上的欠缺而带来生活上更大的压力。只有这样当事人才能真正在调解中感受到理解和信任,也能够促进纠纷的解决方式更人性化,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更优化。

此外,在调解此类纠纷时,道德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尤其对涉世不深、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年轻人来说更是醍醐灌顶。道德教育在维持公序良俗方面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使他们弃恶扬善的无形力量。因此,我们人民调解员要想方设法使当事人知法、明理、动情,同时尽力完善调解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确保过程和结果都合乎法律要求,这样才能彻底地解决问题。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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