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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动迁了,现在家庭内部有纠纷,我想申请保全,要注意什么?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8 分类:案例库
标签:共有物分割纠纷动迁款担保费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房子动迁了,现在家庭内部有纠纷,我想申请保全,要注意什么?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01-21

  案件类型:共有物分纠纷

  检索主题词:共有物分割纠纷  动迁款   担保费

二、基本情况

某先生来电咨询位于黄浦区的私房动迁了,此次动迁涉及到好几个人,大家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想要保全,律师能否给出好的建议?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共有物分割纠纷,那么律师哪些合理建议呢?

首先,平台律师告知咨询者针对拆迁动迁款分割,如果家庭内部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分割动迁款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动迁协议已经签署,那么建议尽快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动迁款还在动迁组的时候就被冻结。一旦动迁款下发到某个人账户,会存在被转移或者挥霍的风险,不利于后期的执行。申请保全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其次律师也告诉咨询者可以诉前保全也可以诉中保全。申请保全后,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星期内结果,最快48小时能够财产保全裁定。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果动迁款已经发放到个人名下,建议申请人将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线索(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房产信息等)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尽快采取保全措施。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分为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两种,如果申请保全人是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无论诉前还是诉中,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是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遇到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有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犯难了,由于涉案金额比较大,无论是担保数额是30%还是100%,我都没能力,那怎么办?不用担心,我们还可以找第三人为其提供财产担保,这个第三人通常为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等,他们的费率一般很低 

最后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此外,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不同,保全期限也会有所不同,如银行存款,最长保全期限为一年;包括机动车、船舶等在内的动产,最长保全期限为两年;房屋等不动产及股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的最长保全期限为三年。如临近保全期限仍未解决相关争议,当事人需注意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避免保全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

三、案例提示

12348提醒广大市民虽然申请财产保全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能滥用权利,否则一旦因为错误保全,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因为见义勇为遭到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人民法院是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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