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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摔倒导致手镯摔碎,谁来承担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9 分类:案例库
标签: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赔偿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洗浴中心摔倒导致手镯摔碎,谁来承担责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8月10日

案件类型:侵权责任

检索主题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赔偿

二、基本情况

李女士来到自家附近的一处洗浴中心休闲娱乐。她在更衣不慎地湿滑而摔倒,并摔碎了手上价值数十万的玉镯。李女士认为自己之所以摔倒因为地上湿滑导致,此外洗浴中心也没有工作人员对其提醒注意因此洗浴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洗浴中心大堂处就有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醒目表示,而且前台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顾客提示。另外,洗浴中心认为,李女士佩戴贵重的物品洗浴时自身就应该有注意的义务所以不愿意赔偿李女士咨询,洗浴中心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平台律师告知李女士,确实属于洗浴中心地滑导致其摔倒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洗浴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洗浴中心在提示了李女士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李女士仍然佩戴玉镯进入更衣室的,自身也存在过错,应当减轻洗浴中心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提示

在社会生活中,民事主体之间会因为互相交往而产生联系,从而衍生出对相互间人身、财产等注意、保护、照顾、保密等异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保障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回到本案中,作为洗浴中心经营者应当对更衣室环境的安全性尽到注意和管理义务比如说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标示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提醒告知、有保洁人员及时进行地板擦拭等。是,我们注意到洗浴中心的更衣室对此缺乏必要的管理而导致李女士摔倒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李女士本人而言,其携带贵重的物品进入洗浴室,在洗浴中心进行提示后仍然未予以重视应当说对自己的物品也疏于照顾,因此其也有一定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可以减轻洗浴中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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