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我和同事合租房子,每个房间住两个人,房东认为是群住房,还要投诉我,该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04-14
案件类型:租赁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群租、合租、租赁纠纷
二、基本情况
某女士来电咨询他和同时共同租了房子,租期是五年,房东因为租金低,不想租给他们了,所以就说我们存在群租的情况,要和我们解除合同,实际上每个房间住两个大人,她家还有个孩子,这样算是群租吗?
平台律师告知咨询者合租并不代表群租,具体是否构成群租要从人均租房面积和房间居住人数等各方来判定的。如果不存在群租,房东无权解除合同。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为租赁合同纠纷,那么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群租,其实群租并不是法律俗语,但是在上海地区,关于“群租”认定的依据可参考《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即通常有下列行为会被认定为群租: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变为为居住房间,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且人均面积低于5平方米、分隔搭建房间,按照床位出租等行为。当然了针对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一个例外情况就是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居住人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即使超过2人也不属于群租,根据该咨询者的描述,他们人均面积高于5平方米,虽然有个房间住了三个人但是具有抚养义务的,故她和同事的合租房不构成群租。
再次,既然不构成群租,在承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房东就无权当方面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如果房东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个,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三、案例提示
12348提醒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存在群租行为的,都是违法的。因群租房内乱拉电线及通道狭窄,群租房内人口密度大,导致水、电、气的使用频率增高,容易引发火灾、煤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群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时候也严重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所以租客租房时一定要看房屋是否存在群租行为,如果有群租行为,请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不能租这样的房子,还应向相关部门举报存在群租的违法行为。其次,房东一旦发现房客存在群租房,及时让房客停止群租行为,恢复原状,若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该房客的违法行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确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