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合理运用合同的相对性维护自身权益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7月15日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商业保护、合同相对性
二、基本情况
侯先生租了一家门面开生鲜超市,在此处物业范围内有另一家超市,这家超市原先与物业方(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一个商业保护约定,约定出租方不再出租给其它租户开超市。侯先生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告诉出租方将来准备开生鲜超市,出租方也没有提异议。现在那家超市起诉出租方与侯先生,说物业方和侯先生方侵犯了他们的商业利益,侯先生遂致电本平台律师询问另一家超市方的说法是否正确?
平台律师了解前因后果后告诉侯先生,首先,合同具有相对性,出租方与第三方的协议如果有效的话,他们的合同条款也只能约束他们之间,并不能约束侯先生。侯先生与出租房之间并没有约定不可以开超市,因此开超市没有问题。
其次,当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无果时,当事方有权去法院起诉对方,寻求解决纠纷,所以那家超市起诉出租方和侯先生,法律上并没有限制。不过那家超市只能依据他与出租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侯先生并没有在他们的协议上签字,因此对他们的合同对侯先生没有任何约束力。即使起诉时,他们将侯先生列为被告,只要简单的以侯先生自身非适格被告进行抗辩即可。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经营者,合同相对性原则利用得当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有一般性即有特殊性。在下列方面会出现突破的情况,大家一定要注意规避:
1、表见代理过程中突破合同相对性;
2、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
3、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合同相对性;
4、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突破合同相对性;
5、委托代理活动中突破合同相对性;。
6、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突破合同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