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支付令这事您必须知道!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2日
案件类型:劳动报酬纠纷
检索主题词:劳动报酬、支付令、诉讼时效
二、基本情况
在上海务工的孙师傅去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工资迟迟不能发放,于是公司给孙师傅出具了一份欠付说明,其中确认了应付但未付的劳动报酬,但履行期届至后迟迟不给孙师傅发工资。孙师傅无奈致电本平台询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他该如何处理?
平台律师了解后告诉孙师傅,《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即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程序。
申请支付令的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数额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受理。劳动者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一般来说,申请支付令属于本法列举的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范围的,法院都应当受理;
4、审查和决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5、清偿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6、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劳动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在权利受损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