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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邻噪音人难眠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噪音扰民、相邻关系,噪音扰民、相邻关系,噪音扰民、相邻关系,噪音扰民、相邻关系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街邻噪音人难眠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0日

  案件类型:侵权纠纷

  检索主题词:噪音扰民、相邻关系

二、基本情况

牛女士家对面是一家跆拳道馆,每逢周六日就有许多小孩子过来学习,在训练的过程中小孩子一直叫喊,牛女士认为产生的噪音非常大已经严重影响其休息,在于跆拳道馆交涉未果后,牛女士选择报警,但在民警调查离开后,跆拳道馆又恢复了训练状态,牛女士十分无奈便致电本平台律师询问处理办法。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牛女士,首先看该跆拳道馆是否办理有关的营业资格及培训资质。其次,在经营的过程中经营者是否尽到了管理的义务,比如在营业时间、营业场所、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如果经营者尽到了前述义务,其经营的噪音仍然影响到牛女士,牛女士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投诉反映。如牛女士对环保部门和/或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依据上述法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跆拳道馆停止侵权行为。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并有权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诉广大群众,目前我国将噪声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部分进行管制,已经基本形成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主体的法规体系。其中,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单行条例,对噪声的认定标准和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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