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楼上漏水拒不配合处理,我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5-17
案件类型:相邻纠纷
检索主题词:漏水、维修、赔偿、证据
二、基本情况
宋先生来电咨询称前几天楼上住户房子漏水,渗漏到了宋先生家里。宋先生发现后就和物业报修,物业上门查看后确认是楼上住户家漏出来的,后宋先生随同物业上楼查看,但楼上予以拒绝,甚至都不让宋先生和物业进门。目前渗漏的部位已经墙面翘起,还有明显水渍。物业称他们无法处理。宋先生问该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宋先生,可以先收集证据,并和物业沟通,让物业出具证明或工作人员出庭作证,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的承担责任,包括维修、赔偿损失等。
首先,《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宋先生和楼上邻居是相邻方,在使用自己的房屋时,应当避免给邻居造成损害。若发生损害事实的,应当及时处理,避免损害扩大,给邻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发生漏水时,楼上住户甚至不让物业和宋先生进行查看,实在是不合理,也不符合我们倡导的邻里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其次,《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案中,宋先生因为楼上漏水遭受的损失,可以主张要求楼上邻居赔偿,同时还可以要求楼上邻居对于漏水的部位进行维修,以防止今后继续漏水,给宋先生家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最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本案中宋先生和楼上邻居无法沟通协商的,那么宋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先生提起诉讼的,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收集并提交证据,证明楼上漏水,以及漏水给自身造成了损失的客观事实。漏水原因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通过专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原告方垫付,如确认系由于楼上业主原因导致漏水,最终判令由楼上业主承担。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邻方应当依据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和谐相处。房屋漏水也是常见,给邻居造成的负面影响,当事人应当积极面对,而不是消极回避。消极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矛盾激化,邻里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