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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在宿舍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4 分类:案例库
标签:上下班、工伤、侵权,上下班、工伤、侵权,上下班、工伤、侵权,上下班、工伤、侵权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下班在宿舍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5月30日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检索主题词:上下班、工伤、侵权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从事快递工作,公司老板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包吃包住。在下班休息时间,宿舍玻璃门突然跌落砸到咨询者的手臂上,造成手臂骨折。咨询者致电本平台咨询律师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其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能有哪些赔偿?

平台律师了解后告诉咨询者,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咨询者描述的情况不属于上述情况之一,所以不能认定工伤。

其次,虽然不能认定工伤,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咨询者的老板租用房屋做宿舍,他作为房屋的提供者有一个安保义务,未尽到安保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老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咨询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最后,建议咨询者收集好证据安心养伤,如果将来老板不愿意赔偿的,可以去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咨询者,认定工伤的前提需要先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本案中因有劳动合同确认所以不存在这类问题,但在很多地方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如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工伤,除留存好相关治疗和花费凭证、保存相关证据外,在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时还需先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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