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如何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3月25日
案件类型:监护权纠纷
检索主题词:监护权、监护职责、侵权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询问,有一位精神残疾人最近结了婚,虽然本来已经有监护人,但这位精神残疾人的妻子在两人结婚后,通过在法院诉讼的方式取得了监护权。咨询者认为,这位精神残疾人的妻子结婚就属于“骗婚”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拆迁款项,所以无论是结婚还是诉讼,都是为了骗取精神残疾人的财产。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咨询者向平台律师求助,询问如何处理。
针对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平台律师提出的建议是:第一,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个精神残疾人的妻子是有故意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第二,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这个事情中,这个精神残疾人的妻子有诈骗嫌疑,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第三,诉讼时效区分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视所涉及罪名的刑期,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在本案中,如果确如咨询者所述,该监护人存在不履行监护指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则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在法院撤销原监护人资格之后,其他享有担任监护人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当然,在其他人取得监护人资格之后,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向法院起诉,主张被监护人由于之前监护人的行为给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案例提示
被监护人,尤其是本案中的精神残疾人士,虽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却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以享有自己的财产,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12348平台律师认为,作为监护人,应当坚守道德底线,不应当因为一些经济利益,而去试探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