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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二房东?还是中介?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3 分类:案例库
标签:居间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居间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居间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居间合同、租赁、合同解除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房东?二房东?还是中介?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4月15日

  案件类型:租赁纠纷

  检索主题词:居间合同、租赁、合同解除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近日遇到了一个令人困惑的情况,他发现自己的房东实际为二房东,并且同时还是房屋的中介。换句话来说,就是中介将自己租住的房屋转租给了咨询者,在收取房租的同时,又收取了中介费。此外,咨询者还提到,该房屋存在甲醛超标的情形。

平台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提出两点建议。首先,在这个居间和租赁合同混在一起的行为中,中介有欺诈的行为,因为中介没有真正的起到居间角色,那么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要求解除居间合同,并要求退还中介费。《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也规定了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即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甲醛超标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危害身体健康,那么是可以提出来的。在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甲醛超标承租人即可解除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下,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只能源于法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租赁房屋甲醛超标,会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承租人有权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提醒大家,在租住房屋的时候,最先要核对好房东的信息,首先,要看看房子的主人是否有出租的权利。其次,要留存出租人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信息复印件。此外,关于租房的约定一定要具体明确的写在合同上。房屋租赁市场鱼龙混杂,所以大家在租房时一定要尽可能的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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