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暑期打工被扣工资如何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8月8日
案件类型:暑期打工纠纷
检索主题词:暑假工、劳务合同、违约
二、基本情况
李先生的儿子利用大学暑假期间到上海打工,通过劳务介绍所到一家商场当保安,入职时单位给儿子发放了一套保安制服和穿戴设备,但并未签订书面的合同。工作的内容基本上和正常的保安一样。由于最近老家闹疫情,学校通知在外学生尽快回到当地自行隔离后才能入校。所以,儿子就向领导提出离职。但是,商场表示由于儿子未干满一个月,所以工资不予发放。另外,保安制服也应当由儿子个人承担。李先生表示,自己的儿子跟其他保安一样工作了二十多天,一分钱拿不到不说,还要承担制服费用,对此感到非常气愤,其询问律师该如何解决?
平台律师告知李先生,商场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首先由于李先生儿子和商场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就是对劳务的期限双方并未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此,李先生的儿子只需要提前通知商场,就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其次,律师认为商场所谓的不发工资和承担制服费,属于违约责任的性质。既然李先生的儿子有权解除合同也就谈不上承担违约。因此,商场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最后,李先生的儿子之所以提出离职,主要还是考虑到学校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为了避免自己的学业受到影响,也为了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提出解除合同,主观上并没有恶意。即便客观上可能给商场的人手安排带来不便,这应当归商场自行进行经营调整,而不是让李先生儿子承担。
另外,律师认为李先生儿子虽然未与商场签订合同,但据李先生陈述儿子的工作与单位的正式工的内容基本一致,因此也可能构成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建议李先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三、案例提示
以学生为主体的暑期工大多涉世未深,社会经验比较少和防范意识比较弱的特点,使他们变得更容易受伤害。再加上由于求职心切,一些人很容易被一些不良商家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在没有对用人单位充分了解、也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匆匆上岗。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口头上的“君子协定”将不被认可,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律师认为求职大学生在到商家应聘时一定要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切莫轻信商家的口头约定。即便是由于种种原因只能口头约定时,也要尽量留下录音证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权益将无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