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遭遇网络诈骗,刑事报案后能天天催办公安机关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6月17日
案件类型:诈骗案件
检索主题词:投资、刑事报案、刑事立案
二、基本情况
吴先生来电咨询,自己在某公司的APP上进行投资,还先后交了所谓的国税11万,但是过年的时候,这个APP软件却打不开了,自己查询了一下这个公司,这个公司地址是不存在的,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目前,吴先生已经到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报案处理,但是案件侦办目前没有任何进展,吴先生觉得不能这样干等,而且他在网上查询发现,有很多像他一样受骗的人,最后钱都无法追回来,故来电咨询要如何督促公安机关办案。
就吴先生所述情况,平台律师告知吴先生,诈骗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吴先生自己作为普通公民,如果有相关案件线索的,可以积极向案件承办单位提供,但是自己本身是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的。刑事案件的侦办是需要按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这肯定对于受害人而言,有一个等待的过程。律师理解吴先生焦急的心情,但是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有他们自己的流程和人员安排,且公安机关要负责和侦办的不仅仅吴先生一个案件。所以律师建议吴先生还是耐心等待公安机关的案件进展通知。当然,吴先生也可以每隔一周定期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去了解和督促公安机关加快对案件的侦办,但不能天天去电话轰炸承办人,这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和效率,甚至存在妨碍公务的嫌疑。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提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因此,侦破刑事案件需要有一定的时间进行证据收集,案件受害人应予以配合和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十七条 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