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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员工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案例库
标签:怀孕、辞退、补偿、违法解除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月12日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怀孕、辞退、补偿、违法解除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咨询:我去年9月经人介绍入职一家公司,介绍我入职的那位员工已经离职另谋发展,我现在已经怀孕,单位昨天来找我说要劝退我,如果我不同意他们就会在本月底辞退。问他们可以辞退我吗?我有什么可以主张?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所谓劝退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们单位可以再跟您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不过单位所谓的劝退命令式的根本没有协商的意思,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单位可能违法解除

针对单位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赔偿。另外您与单位协商解除,除经济补偿外,还可以考虑孕期的工资,社保待遇和哺乳期的工资等因素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案例提示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一般都认为是比较麻烦和敏感的问题。但涉及到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通过上述案例还是比较典型的体现出来了。我国劳动立法上,对在“三期”的女职工的保护是具有倾向性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并不是说,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是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只要确实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赔偿。但用人单位因三期女员工严重违纪或造成重大损害而解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用人单位要证明存在严重违纪或重大损害的实际行为;二、用人单位要有合法有效并公示过的规章制度作为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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