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借钱不还人难找,如何维权犯了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日
案件类型:借贷纠纷
检索主题词:借贷 逾期还款 约定利息
二、基本情况
朱先生的朋友一年前以要做生意为由向其借款5万元,朋友信誓旦旦保证半年后即归还,双方有借条为据,朱先生也立即打款给了朋友。半年后,朱先生向朋友讨要借款,朋友却因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刚开始朱先生还碍于情面不想催得太紧,可是对方索性躲了起来,根本联系不上,朱先生这下犯了难。
朱先生想通过诉讼方式讨回借款,但他的朋友在外地,如果到外地起诉对朱先生来说很是不便。朱先生想知道能否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并且他认为这笔钱借给朋友,现朋友不还,还应当支付利息,但不知如何主张这部分诉求。
平台律师了解情况后,向朱先生作了解释。首先,朱先生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朱先生和朋友如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朱先生作为收款方可以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样就方便处理诉讼事宜了。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如果朱先生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那就无法主张。
三、案例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朱先生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12348平台的律师提醒市民,借贷纠纷时常发生在亲人朋友之间,不要盲目相信对方给予的承诺,如您碰到类似本案所述借贷问题,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借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规范书写借条,正确核对借款人身份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