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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妙的琴声应当在合适的时候响起,邻里相处多谦让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4 分类:案例库
标签:邻里纠纷、噪声污染,邻里纠纷、噪声污染,邻里纠纷、噪声污染,邻里纠纷、噪声污染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美妙的琴声应当在合适的时候响起,邻里相处多谦让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6月1日

  案件类型:相邻权

  检索主题词:邻里纠纷、噪声污染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是一位退休工人,居住于郊区某小区。最近咨询者被邻居美妙的琴声给“感动了”。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咨询者小区邻居弹奏乐器影响到了咨询者。咨询者不是多事的人,但是小区的琴声总是不合时宜的响起确实影响了咨询者的正常生活。原来咨询者中午有午休的习惯,而邻居的琴声总是在中午不合时宜的响起。为此咨询者向居委会反映,居委会却告诉他法律的确没有禁止他人在家里弹奏乐器;并且只有咨询者一人反映影响到了他,咨询者没无法证明达到了“扰民”的程度。这就尴尬了,咨询者表示确已经被琴声骚扰了神经衰落了,并且都已经去医院了,咨询者说我该怎么办?于是咨询者想到向12348律师进行咨询。

平台律师听完咨询者是诉苦,告诉咨询者,法律的确没有禁止他人在家弹奏乐器。但是,法律规定在家使用乐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咨询者已经将相关的情况向居委反映,居委也已经上门对其进行劝导。如果对方仍热继续演奏乐器并且确实干扰你的正常生活。不排除咨询者因为上了年纪有自身神经衰弱的因素。

如果咨询者认为邻居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形,咨询者也因此就医治疗,有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律师建议其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环卫署投诉要求职能部门来处理,同时可以测试对方到底是多少分贝的乐器。如果环卫署却弹奏声音确实构成扰民会要求对方变更弹奏时间,如果不构成扰民则需要咨询者来克服自身的问题。邻里关系的相处多点理解,少点争执,共建和谐社区。

三、案例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依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娱乐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居民,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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