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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完钱玩失踪的维权方法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3 分类:案例库
标签:民间借贷、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借条、起诉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债务人借完钱玩失踪的维权方法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月6日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

  检索主题词:民间借贷、借条、起诉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等三人共同出借10万元给朋友,但是现在债务人失联了,咨询者等人只知道债务人是上海人,知道其大概住址,并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借贷事实,但就如何维权犯了难,遂致电本平台咨询律师维权方法。

平台律师了解后告诉咨询者,首先应确认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是重中之重,因为法院立案需有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立案。因咨询者知道债务人是上海人,也大概清楚其住址,建议咨询者议聘请律师到其住址地调取其的户籍口卡信息。

其次,就是起诉所需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6、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最后,若咨询者的诉请得到法院支持,但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怎么办,咨询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员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中。

三、案例提示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咨询者,在出借资金时需对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借款目的、结婚与否、财产情况、是否提供担保、借款周期和违约责任要做了解和规置并通过书面的方式予以固定,避免债务人玩失踪,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尴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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