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网络炒股被骗,钱款是否能追回?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4月12日
案件类型:诈骗案件
检索主题词:炒股被骗、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基本情况
陶先生来电咨询,他在网上炒股被骗,目前已经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登记,公安机关也已经收取了他相关报案材料,但是犯罪集团的网络服务器设在国外,故来电咨询案件是否有可能侦破?如果案件侦破,被骗的钱款是否都能追回?是否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平台律师告诉陶先生,诈骗案件由公安部门管辖侦查,由于网络诈骗案件隐秘性较强,服务器等关键犯罪工具还在境外,需要中国公安和境外警方共同协作才能侦破相关诈骗案件,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公安目前受理了陶先生的报案,如果做出刑事立案决定,会书面通知陶先生的。
至于案件如果侦破,陶先生被骗的钱款能否追回,要看案件的侦办和退赃情况,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只要公安部门掌握了相关赃款赃物,会进行查封冻结,以便于之后给受害人进行退赃。
如果追赃的钱款不足以退赔受害人损失的,则按受害人的损失金额,按比例进行退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只能针对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而要求被告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所以,诈骗案件中因被骗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只能由公检法部门进行追赃,受害人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三、案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12348平台律师提醒,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只能针对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而要求被告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所以,诈骗案件中因被骗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只能由公检法部门进行追赃,受害人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