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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给父母购买大额保单是否可以做到资产风险隔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22 分类:案例库
标签:保险合同、虚假意思表示、合同无效,保险合同、虚假意思表示、合同无效,保险合同、虚假意思表示、合同无效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出资给父母购买大额保单是否可以做到资产风险隔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10-26

  案件类型:保险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保险合同虚假意思表示、合同无效

二、基本情况

王女士来电咨询,目前在经营一家公司,但是担心将来发生经营不善的风险导致资产全部被执行,考虑现在先为父母购置大额保单,这样是否可以自己的现有财产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

平台律师告知王女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如果王女士是正常安排自己的资产,也就是在尚未发生财务危机时对自有财产做出安排,自然是可以的。但如果王女士已经准备发生一笔重大债务,大额自有财产赠与父母逃避债务履行的赠与行为,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无效。债权人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法院起诉撤销该赠与合同。

其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如果王女士是正常的安排家族财富,将自己其中一部分财产以父母购买大额保单的形式进行赠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后期即便经营不善,也属于正常的投资风险,债权人无权确认该客户在发生债务前对父母的赠与行为无效。

其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案中,如果王女士有意在发生大额债务前以父母购买大额保单的形式进行赠与,最终目的是逃避即将发生的债务,则该“赠与行为”的真实本意其实并非赠与,而是逃避债务,当事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债权人起诉确认撤销该赠与合同。

三、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依据《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情况下以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反之,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就王女士提到的风险隔离方案,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原本就有进行家族财产合理安排的需求,应该尽早制定方案进行安排,否则等到债务发生再做出相应安排,就可能因为虚假意思表示实施了法律行为,而使得该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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