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网购口罩未发货,上家被骗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2日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买卖合同、居间合同
二、基本情况
2020年2月上海某大学城的一名学生,在疫情期间想要购买口罩,但是物资紧缺,迟迟没有找到有效的购买渠道。一日,看到一微信好友在朋友圈中发布了兜售口罩的信息,便向其购买口罩。后来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来电咨询12348平台律师。
平台律师了解到,卖家曾告诉这名学生,他有多种进货渠道,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保证货品质量。于是双方约定购买口罩1000个,并于付款的当日发货。等该名学生付款后,卖家就提供了物流单号,但是当该名学生收到货物的时候,发现竟然是一包垃圾。该学生十分气愤,马上联系了卖家。卖家先是保证会解决问题,后表示其已经报警了,卖家说根据警方的调查,卖家的进货单位是几个人组成的诈骗团伙,根本没有口罩。卖家认为,他是帮助这个学生购买口罩,学生明明知道他手上并没有口罩的情况下,让他代买口罩,所以他只是个中间人,让学生自己去找警察,说明被骗情况。
该名学生很疑惑,他是看到了朋友圈的兜售信息问这名微信好友的上家买,怎么自己就被那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供货商骗了呢?他到底应该找朋友圈里兜售口罩的人,还是这个所谓的诈骗团伙呢?
三、案例提示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卖家以自身不是口罩的所有人为由,主张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是不法也不合理的。
平台律师认为卖家在朋友圈中兜售口罩,并收取了该名学生支付的相应对价,那么他就应当向这名学生交付约定的口罩,至于他实际有没有口罩,从哪里进的货均不影响双方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
对于这个事件,平台律师建议这名学生,没有必要被这个卖家混淆视听,称其系诈骗案件的受害人,而是应当直接向这名卖家主张权力,要求卖家交付口罩,如果卖家没有办法交付则可以要求他返还货款,并且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