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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受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09 分类:案例库
标签: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工作受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8月7日

  案件类型:工伤

  检索主题词: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

二、基本情况

  工作在上海浦东的李某于2020年3月入职A公司,李某与A公司口头约定5000元一个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2020年4月初,李某在操作时被机器割伤,造成手指部分截肢,后送完医院进行治疗,当时由A公司垫付医药费,并取走了病历本、医药费发票原件。

  李某现已治疗出院,受伤之后,A公司仅支付了3月份工资以及医药费,李某要求A公司去报工伤,A公司搪塞李某会去办,但至今一直没有消息。李某通过12348平台咨询律师有什么解决办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李某:1、首先可以前往浦东新区工伤认定部门咨询是否A公司已经报工伤。2、若公司没有报,李某必须要在受伤一年内自行前往工伤认定部门申报工伤。3、因李某现在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部门不会受理,只能先登记李某的信息。4、登记完信息后,李某应收集证据,证明李某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考勤表、工资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录音等。5、李某收集证据后前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李某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后,李某可以再次前往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申报。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2348平台律师告诫广大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若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劳动者应在一年内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逾期未申报的,将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收集有关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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