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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在快递过程中损坏,该怎么追偿?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4 分类:案例库
标签:快递运输、物品损坏、赔偿,快递运输、物品损坏、赔偿,快递运输、物品损坏、赔偿,快递运输、物品损坏、赔偿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物品在快递过程中损坏,该怎么追偿?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4月8日

  案件类型:运输服务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快递运输、物品损坏、赔偿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表示自己将一个价值8000元抽水马桶通过顺丰快递公司快递到南昌,快递途中发生损坏,当时只是快递小哥给象征性的加了1元钱的保价。损坏后咨询者顺丰快递协商赔偿善后,但是顺丰快递公司只愿意赔偿1000元。咨询者不同意,现在想起诉,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平台律师根据咨询者的情况进行如下解答:

首先,您与顺丰快递公司形成了快递服务合同。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五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物权法》第三十六条也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因此,在快递过程中,快递公司造成快递物品损的话,应该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如果快递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要全额赔偿。

其次,一般快递公司都会在快递单上有一定的格式条款,限定他们在保价时的最高赔额。但是如果这类格式条款,没有用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费注意的话,这些格式条款未必对您有约束力。

最后,您的损失多少,您负有举证义务,由于您没有保价,您应该举证快递物品的价值到底是多少。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因此,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

建议您先找消费者协,或者邮政部门投诉,看看能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三、案例提示

如果快递过程中产生物品损坏如何维权,是市民时常遇到的问题。如果是比较贵重的物品,建议市民在邮寄时尽量进行相应的保价,这样可以减少或者避免一旦发生物品损坏之时产生的责任认定。

如果没有保价,那么建议市民尽量固定证据证明实际损失金额,以便诉讼请求更具有可支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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