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0月16日(来电咨询时间)
案件类型:刑事
检索主题词:刑事、程序
二、基本情况
一受害人家属极力控制情绪称,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张辉(化名)持刀捅死被害人,其对一审判决死缓的结果不满意,认为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能否上诉。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知被害人家属,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主体指的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只有上述人员才能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没有上诉权,不能提起上诉。另外,《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零一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案例提示
被害人家属的诉讼权利相对较少,也非常弱势。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一般来说,只能申请检察院抗诉,但抗诉需要指出一审判决的错误,该处的错误可能是事实认定错误、也可能是法律适用错误,更有可能是程序错误。不管是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重罪轻判的,还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应该充分论述。
如果检察院没有支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抗诉的申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向检察院、法院申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
此外,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被害人及其家属,虽情绪激动乃至失控,但仍应向该被害人家属示明,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法律权威,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