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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找我代他贷款,愿意和我签协议,有风险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22 分类:案例库
标签:名义、还款责任、协议,名义、还款责任、协议,名义、还款责任、协议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别人找我代他贷款,愿意和我签协议,有风险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 202 1 -10-30

  案件类型:贷款

  检索主题词:名义、还款责任、协议

二、基本情况

女士丈夫的同事因不具有贷款资格,想用张女士的名义贷款,同事愿意与张女士签订协议,如果贷款不上,由其同事自己承担责任,张女士不承担任何责任张女士担心协议无效咨询平台律师。

平台律师告诉张女士,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实践中也会有很多风险: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签订借款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可以预见的。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且该合同内容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该贷款行为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再者银行实际发放的借款是打入了借款人的个人的银行账户,故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虽然借款人未实际使用银行的贷款,但此与该系列案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借款人可另行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当他人找你替他贷款或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多方考察实际借款人的信誉及偿还债务能力、负债情况,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考虑清楚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要轻信实际借款人作出的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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