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工作未满一年,是否不能享受全部年休假?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4月26日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年休假
二、基本情况
戴女士入职现在这家公司未做满1年,但是已经把5天带薪年假全部用完。现在戴女士要离职,公司说带薪年休假应该按照工作时间折算,要从最后给戴女士结算的工资中扣除其多休得部分。张女士致电本平台询问,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平台律师告诉戴女士,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通常需要填报申请,等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职工在公司工作未满1年时提出要求把全年的年休假全部休完,而公司在当年已安排职工全部使用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因此,公司要从戴女士离职时与公司结算的工资中扣除其多休年休假部分的工资,不合法。
三、案例提示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因此根据该规定,公司无权要求扣除戴女士相应工资。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公司应当合理审批新入职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申请,否则一旦同意其当年使用全部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将无法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