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工资支付遇到节假日是提前还是延后发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案件类型:劳动报酬支付
检索主题词:工资、劳动报酬、节假日、发放
二、基本情况
杨先生新入职一家公司,做了几个月。公司是每个月1号发放上个月工资。杨先生问,如果遇到5月1日放假了,那么公司是应该提前发放工资,还是延后到过完节发放工资呢?
平台律师告诉。劳动者依法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并且一般应按月获得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发放工资。陈先生就自身劳动报酬的获取,如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依据《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杨先生作为劳动者入职,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依法应当获得劳动报酬,即有权获得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那么杨先生就职的单位,和杨先生约定的是每个月1号发放上月工资,那么工资发放周期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依据《工资支付条例》7.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本案中杨先生的单位,因发放工资的日期定在每个月的1号,那么遇到5月1号属于劳动节,法定节假日休假,单位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即提前支付,而不应当延迟支付。
最后,《工资支付条例》1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本案中,陈先生若因为工资发放迟延和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陈先生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案例提示
依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自身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发放,不应拖延,否则,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甚至通过法律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