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口头合同易签订,后续维权甚艰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0月8日
案件类型:委托服务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口头合同、合同履行地、违约、证据
二、基本情况
家住上海市青浦区的咨询者想售卖自己的一个手镯,咨询者口头和一网红口头约定:网红按咨询者要求拍摄一组照片,并配以合适的文字经咨询者同意后该网红在其微博发出售卖信息。双方谈妥事宜后,咨询者按约定支付了一半服务费,然网红任性,随意拍摄照片后没和咨询者协商及发布于网络。咨询者知道后联系该网红沟通事宜,网红居然拉黑了咨询者。咨询者很生气,于是咨询者给12348律师问应当如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平台律师根据咨询者的陈述,告诉咨询者,从法理上咨询者和网红之前其实有一个合同,而现在网红在收到服务费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从诉讼法角度咨询者此事诉讼败诉风险相当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本案中咨询者所说的其和网红已经达成口头约定是应当认定为签订了口头合同。而本案中对其最为不利的。虽然从法理上讲双方的合同依法成立。但是当纠纷发生的时候法庭需要看到证据,本案中咨询者的一切都是口头约定的,难以取证。
结合本案咨询者的陈述以及能够提供的证据平台律师给出的建议是,从生活层面网红可能真的违约了,当时从法律上讲,如果咨询者拿不出相关约定证据,起诉容易,可能因为举证不能,而网红说已经按照约定拍照并发布到网络。可以认为合同已经履行完成,依法要求咨询者继续支付剩余的服务费。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由于咨询者签订是口头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不容易证明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而可能承担举证不能不利的法律后果。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民众,在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合同)虽然法律规定了合同的形式不限于书面合同,也可以签订口头合同。但是律师不建议大家签订口头合同。一般建议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是意思自治的表现结果,如果不把意思表示固定下来,发生纠纷的时候您能证明什么是您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