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可以单方决定调休而不给加班工资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5月11日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带薪年休假、加班工资、单方决定、调休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咨询:单位两年未安排我休年休假,另外我还有40多天的加班,现在单位在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让我轮休,将40多天的加班和二年的年休假休完。我可以不轮休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吗?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带薪年休假是员工的法定福利,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单位让您休年假是合法的。
《劳动法》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您如果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除非您同意,否者单位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单位首先应该安排员工轮休,在不能安排轮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单位单方面决定您轮休并不违法。
三、案例提示
休息权与劳动权紧密相连,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指劳动者为解除劳动的疲劳、恢复体力、发展智力而享有的休假、休养的权利。保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劳动者有时间参加业务学习和各种文化活动,保证劳动者有时间安排家务,教育子女,以便于为国家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下一代。国家规定了8小时工作制,特殊部门实行6小时工作制,还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等。国家还建立各种疗养院、休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供广大职工疗养和休息。这使休息权不仅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上得到确认,而且在物质上有了保障。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心理学和生理学的研究也表明,法定工作时间是尊重科学的结果。长时间的单一状态和重复的动作对人的生理和心理承受能力将产生负面影响,会使人产生厌倦情绪,导致工作效率降低;生活规律因经常加班被打破,超常工作节奏导致忽视休息的现象将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