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按摩店消费时受伤,按摩技师跑路,如何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3月3日
案件类型:侵权责任纠纷
检索主题词:侵权、用人单位责任、赔偿损失
二、基本情况
楼女士来电咨询自己一个月前在一家按摩店进行按摩后就感觉身体不适,但按摩师傅告知自己属于按摩后的正常现象,过一周到二周就会消失。由于情况不是特别严重,自己也就没有太过在意。休息一周后,楼女士再次去按摩时,技师并没有把自己的不适放在心上,继续按照之前的方式进行操作,但这次按摩之后,楼女士感觉比上次更为严重了,她立刻向医院进行就诊,医生告知其锁骨处有明显的骨裂。楼女士带着医院的诊断意见与按摩师协商赔偿,按摩师却进行推诿,甚至到最后直接从按摩店离职了。楼女士询问律师接下来该如何解决?
平台律师告知,楼女士当务之急应当提供其在该按摩店进行消费的证据,比如订单记录、支付记录以及其与按摩店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因为,楼女士首先需要证明其在按摩店进行过消费以及在按摩后有明显不适的事实,否则按摩店完全可以在事实上对楼女士的受伤进行抗辩。至于楼女士担心按摩技师跑路的问题,平台律师告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关于这一点楼女士不用太过于担心。
三、案例提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楼女士和许多需要维权的消费者一样,就是往往是发生纠纷了才去考虑证据搜集的问题。实践中,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证据保留的意识,这种意识的缺失将导致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将对自己的维权产生重大的法律风险和维权障碍。因此,律师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首先在选择商家时,千万不要仅听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一定要查验该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应当在商家的营业场所进行公示的,但凡没有做到这一点的商家,消费者就要引起一定的重视。其次,消费者在消费时,尤其是大额消费时,保留必要的消费凭证,比如购物单、订单、支付转账记录,商家的宣传手册等。再次,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务必保留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第一时间固定有关商家对纠纷的陈述和辩解。最后,若与商家沟通未果,应当立刻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协调或者诉讼,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