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老太生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已经出嫁,老伴也已去世多年,所以现在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2014年4月1日起,张某在小儿子家居住, 10月的一天张某不小心摔跤导致右脚骨折,行动开始不方便。时间过的很快,眼看就要到2015年4月份张某要搬去大儿子家居住了,可是小儿子却来村里要求村调解干部去与大儿子进行沟通,因母亲与大儿子关系不好,称大儿子总是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总是恶言相向,天气热的时候不给母亲吹风扇,不给用水,还要砸东西。婆媳关系也不好,现在母亲腿脚又不便,怕去大儿子家没饭吃。2015年3月2日朱长村调解干部受理之后就去了大儿子家,碰面了大儿子与大儿媳,因老人之前摔跤腿脚不便,作为村干部过来看望下老人,同时问及了老人现在的居住情况,希望子女能多照顾,其夫妻二人也表示同意。可好景不长,在2015年7月13日小儿子又给调解干部打电话,说母亲被逼的要寻死,村调解干部再次上门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小儿子的再次调解申请后,2015年7月14日朱长村调解干部再次去张某处进行了具体了解(大儿子、儿媳没在家),去时看见张老太一个人坐在大门口的角落里,十分孤单。老太看见村里来人看望了,心情很激动。村调解委员会也表明了此次探望的目的,老太把大概的情况说了下,称大儿子时常会发脾气,现在天气热,也不让吹电风扇,吃晚饭吃的好好的,他就突然摔碗筷,还要责怪当初他的婚姻是因为母亲的主张才娶了现在这样的老婆。老太称老伴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由于触电而离世,一个人拉扯了3个孩子,实属不容易,现在到了晚年,想着能享福了,可是居然落得如此的下场。越想越悲哀,有了寻死的念头。调解干部不断劝说,打消了张老太寻死的念头,称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如果有虐待老人的行为,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寻死是万万不能做的。如果儿子发发脾气,做母亲的也要耳朵大一点,当做没听见,心态放平衡点,现在日子都非常好过,寻死是最最傻的做法。老人听了调解人员的开解,当时心情也有些放松了,表示再住段时间看看。
2015年7月16日上午,村调解干部碰面了大儿子,表明了此次约见的目的,大儿子称是老人自己不用电,不用水,自己没有阻止。因自己之前出过车祸脑子受伤,有事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大儿子称是母亲自己想多了,到老了反而作起来了,还要出门和周围邻居四处宣扬。大儿子的态度一直不友善,调解干部对其进行了批评,跟他讲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不管出于情还是出于法,子女都要善待好老人,同时也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政策。问是否能做到,大儿子也含糊不清未明确表态。
调解干部在约见了双方当事人之余,还在周围邻居间进行了走访调查。邻居称见张老太很可怜,大儿子时常要谩骂母亲,还不让她出门走动,有一次也看到老太自己一个人站在河边,非常危险,幸好邻里及时进行了阻止。村调解工作人员希望周边邻居能多帮忙留心,如果有情况及时打电话通知村里。
此后的数月内,调解人员经常电话联系大儿子,也常去看望张老太,情况时好时坏。2016年2月18日,在村委会多次调解之后,张某不愿意在大儿子家居住,大儿子和小儿子来村委会签订了关于张某的赡养居住协议:张某今后居住在小儿子家,不再轮流居住。居住费支付方式:大儿子与小儿子每人负担150元/月。现张某从2016年2月 18日起居住在小儿子家中,故大儿子需要负担150元/月,为每年的2月18日一次性支付给小儿子。以及伙食、添置衣服及今后生病等问题。为此次赡养长达1年多的赡养居住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调解心得:
1、关于民间老人赡养居住的调解纠纷很多,古话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调解员要细心委婉的和当事人进行沟通,比如第一次小儿子来村调委要求调解后,村调委人员是作为关心老人的形式进行上门慰问,然后谈及老人的生活,希望子女能多关心照顾老人。但是第二次矛盾纠纷还是没有解决继续在恶化的情况下,调解人员表明了来意,同时对当事人,采用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还适度运用了道德层面与情感层面的说服和教育。
2、调解员的责任心促使当事人最终自愿接受调解,老人的意愿得到了满足。本案从调解申请的受理到成功化解,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这中间,调解员还要处理其它工作,但并未因此放松对本案的关注。在张某家中遇到当事人不配合调解的情况下,调解员并未感情用事,而是理智地采取了正确的方法,使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下去,直到成功化解。
(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