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擅自将居住房屋用作非居房屋是否违法?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4月20日
案件类型:行政处罚问题
检索主题词:改变房屋用途、行政处罚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咨询:我是送快递的,负责我自己居住小区的快递投送业务。白天很多收件人不在家,我就将快递暂时放在自己所住房子里,让他们下班到我家里来取。现在有人举报我将擅自改变居住用房,城管要求我整改,如果不改就要罚我款。问:我代保管快递并不收费是否属于经营,城管可以罚款吗?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已有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对于业主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已明确,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另外,《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但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您虽然不收取收件人的费用,但是您送快递是收费的,不属于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性质上属于经营行为,因此,您擅自将居住用房变成经营用房、无证经营都是违法的。相关部门可以对您进行处罚。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您对于处罚不服的,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案例提示
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行为属于违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业主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因此,在小区内擅自开设快递驿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