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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犯了难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19 分类:案例库
标签:管辖权、起诉材料,管辖权、起诉材料,管辖权、起诉材料,管辖权、起诉材料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起诉离婚犯了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17日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检索主题词:管辖权、起诉材料

二、基本情况

家住上海的黄女士发现其丈夫有出轨行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其丈夫为山东户籍,黄女士则为上海户籍,目前两人育有一子,2年4个月大。黄女士要求丈夫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但丈夫一直予以拒绝。黄女士希望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这段婚姻,但对于如何起诉毫无头绪,同时也不知道丈夫现在住在哪里,一时间犯了难遂通过平台向律师进行咨询。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黄女士,首先,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在本案中,对方是山东户籍,如果在上海没有办理居住证的话,没有居住证明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黄女士能够证明男方已离开其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则有权向黄女士的上海住所地相关基层法院起诉。

同时,平台律师提醒黄女士,申请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民事起诉状三份;2、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5、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6、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证据材料。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咨询者,离婚诉讼是个复杂的程序。离婚诉讼的程序、离婚证据的调查取证、离婚财产的分割处理,离婚诉讼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代理词、庭审辩论等,都是非常复杂的专业性工作。如果遭遇了离婚法律纠纷,及时向专业人士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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