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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光晚餐”真烦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服务合同、违约、损失,服务合同、违约、损失,服务合同、违约、损失,服务合同、违约、损失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烛光晚餐”真烦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16日

  案件类型:消费维权

  检索主题词:服务合同、违约、损失

二、基本情况

刘先生一家在连锁饭店吃饭,饭吃到一半该饭店突然停电。停电的时候刘先生这桌还有一个火锅的菜品正在食用,大部分菜已经上桌。餐厅服务员告知刘先生稍微等一下电就可以恢复,并拿了一些蜡烛用以照明。但是刘先生等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没有恢复。对此,刘先生非常生气,他认为饭店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餐饮服务要求免单,但商家只愿意扣掉尚未上桌的菜品的费用。刘先生致电本平台律师询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刘先生,其和饭店建立的是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餐饮公司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有关的菜品及服务,目前来看对方已经提供了大部分的菜品,该部分费用应当支付。但是由于停电的原因导致火锅无法工作,显然该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并且耽误了刘先生一家的时间,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刘先生一家造成的损失。对此,平台律师建议协商处理,比如说,可以给到用户消费的代金券、折扣以期达到双方的和解。

三、案例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48平台的律师建议各位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案件时最好选择和解/调解/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消费金额不大时选择向法院起诉实是费时费力,能争取一个不错的处理结果就可以了,毕竟家人聚餐吃的是和睦、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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