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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给女友发的红包,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27 分类:案例库
标签:恋爱、红包、转款、赠与合同纠纷,恋爱、红包、转款、赠与合同纠纷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恋爱期间给女友发的红包,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0月10日

  案件类型:赠与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恋爱、红包、转款、赠与合同纠纷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认识一个女友,恋爱期间给女友陆续发了3000元左右的微信红包。现在女友与他分手,转款是否可以要回来?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恋爱期间转款是否能够要回,要看转款的性质。如果转款是赠与的话,您的金额较小一般不会认为是附义务的赠与,所以可能无法要回来。如果转款是借款,您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向您借款,可以按民间借贷要求还款。

三、案例提示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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