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工作数月遭辞退未签合同怎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8日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 合同 补偿金 劳动关系
二、基本情况
张先生于2020年3月入职上海某公司,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9月,公司突然提出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公司也没有为张先生缴纳社保,工资也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张先生是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没有了也就没了收入来源,他想咨询如何证明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向张先生作了解释。首先,张先生要证明自己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要了解此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据了解张先生是公司的发料员,手中还有几份公司的发料单据,上面有发料部的部门印章及其作为发料员的签名,这在维护张先生权益的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证据,将直接关系到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确认。其次,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公司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张先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张先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通过本案例提示您,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供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劳动者应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收集工作中产生的工作记录及证明员工身份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牌等。另外,也可以收集用人单位签发的涉及劳动者信息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在涉及仲裁或诉讼时可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