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代签的装修合同有效吗?跟广告承诺不一致可以解约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27 分类:案例库
标签:定金合同、代签、解除合同,定金合同、代签、解除合同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代签的装修合同有效吗?跟广告承诺不一致可以解约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1月1日

  案件类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定金合同、代签、解除合同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代母亲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该合同只有用户签字,装修公司尚未盖章。用户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1800元定金,付款后发现该合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逐向装修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该公司曾在电视广告承诺不满意可全额退款,但用户退款时,对方却一拖再拖,还要扣除一半的定金。问该合同有效吗?定金可以退还吗?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根据用户现在描述其已经在合同上签字并付款,而对方也接受用户的款项,因此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装修公司在电视上的广告属于邀约邀请,除非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才可以约束商家。另外根据广告法的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装修公司不兑现电视上的承诺就有虚假广告之嫌,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公司。不过公司在退还用户定金时,可以扣除已经为用户提供过服务部分的合理费用。

《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案例提示

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因此,一般广告都属于邀约邀请。但是这并不表明,商家可以不兑现在电视上的承诺。广告法规定发布广告引人误解、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市场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承担行政责任外,广告主还应该承担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装修公司承诺不满意退款应当兑现。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