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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具延迟交货,买家是否可以主张抵扣尾款?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6 分类:案例库
标签:定制、延期交货、变更付款方式、不可抗力,定制、延期交货、变更付款方式、不可抗力,定制、延期交货、变更付款方式、不可抗力,定制、延期交货、变更付款方式、不可抗力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定制家具延迟交货,买家是否可以主张抵扣尾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5月24日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定制、延期交货、变更付款方式、不可抗力

二、基本情况

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事情。可是有的合同在撰写的时候双方都没有注意到违约责任这一块,造成违约责任不明,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家住郊区的咨询者于2019年11月份向某家具厂家定制一套家具。约定2020年1月20日前送达,由于家具厂自身问题无法约定时间交货。厂家业务员和咨询者沟通该到2月10号送达,并许可买家留1000元尾款,同时表示2月 10号第一时间上门安装。不想2020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生活。由于种种原因家具厂最终于2020年4月20日才把家具送来。安装后买卖双方对是否要支付尾款1000元产生争议,于是咨询者问了12348热线值班律师。

咨询者说本来定制这套家具是为了迎接农历新年,现在确延迟收货了这么久,本来想取消订单。考虑到确实需要才没取消订单。而业务员则认为和买家协商一致,并且年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开工,延迟交货。自己没有过错坚持要买家按要求支付尾款。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咨询者,首先,家具买卖合同是买家和厂家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生效。其次双方应该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虽然厂家认为第一次延迟交货后和买家进行了沟通,第二此延迟交货属于不可抗力。且买家已经收下家具,理应支付尾款。再次虽然买家接受了涉案家具,但是接受并不表明买家放弃所求卖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家具厂无法否认其延期交货的事实。虽然家具厂主张和买家关于交货达成新的协议,但无证据证明其关于违约责任有约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年后的延期送货确实属于不可抗力。

鉴于双方对家具的定制合同没有对违约条款有明确约定,咨询者也对厂家业务员的服务表示满意,且双方争议金额也不大。平台律师建议他们各让一步协商解决此案。

三、案例提示

律师表示现代社会,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事情。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全面约定各种违约责任,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因无约定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合同签订后,双方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发生合同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解决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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