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对方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利息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6-3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
检索主题词:民间借贷、利息、自然人
二、基本情况
何女士的朋友想她借钱,何女士为了帮忙,自己没有钱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透支了1万块出借给朋友,支付宝收取的利息以及本金一直是何女士自己在支付。何女士的朋友给她打了借条,但没有写利息。最后何女士的朋友没有按照约定及时还款,何女士问,如何催讨,能否主张利息?
平台律师告诉何女士,依据法律规定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讨要欠款,但因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因此无法向对方主张利息。但若何女士能证明对方知晓款项来源于何女士的支付宝透支,那么未按期还款,给何女士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要求赔偿。
首先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案中何女士与朋友就借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写了借条,何女士也将款项支付给了朋友,何女士和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朋友应当按照约定按时归还欠款。
其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本案中何女士朋友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的,那么应当向何女士承担违约责任。虽然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双方都是自然人,就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何女士不能主张利息。但是,若何女士朋友明确知晓自身违约行为可能给何女士造成损失的,那么何女士可以就自身损失要求朋友进行赔偿。
最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何女士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朋友偿还欠款并赔偿损失。何女士对于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损失,以及损失和朋友的违约行为之间的联系。
三、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对于雪中送炭的朋友,应当心存感激,按时归还欠款,而绝不应该拖欠,甚至因自身拖欠行为导致朋友陷入困境。另外,资助、帮助朋友都应当量力而行,不能超越自身范围去帮助别人,这样不仅不能帮到别人,甚至还会让自己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