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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不仅收取砍头息,还威胁恐吓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23 分类:案例库
标签:小额贷款、高利贷,小额贷款、高利贷,小额贷款、高利贷,小额贷款、高利贷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小贷公司不仅收取砍头息,还威胁恐吓我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3月23日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

  检索主题词:小额贷款、高利贷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在某小贷APP申请4000元网贷,对方验证以后直接放款2000咨询者认为这属于高利贷,和原先APP里显示的利息大相径庭,当即联系客服表示只愿意偿还本金部分,但是APP客服不同意并扬言如果咨询者不支付相应利息就电话轰炸咨询者通信录里的亲朋好友。咨询者十分担心遂致电本平咨询律师在遇到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平台律师了解后告诉咨询者,如果该网贷机构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经常性的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可能涉嫌非法放贷。他与你签订的合同属于非法合同,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合同若为无效咨询者只需要将实际收到的款项返还即可按照《合同法》第二百条【利息的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对方如果通过打骚扰电话的方式逼迫咨询者还债的,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2017年12月1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第五(二)之规定,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因此,咨询者或者被骚扰的人应当固定有关电话录音,搜集有关通信记录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应当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进行举报的方式维权。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咨询者一定要警惕类似的套路贷,这些多为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最大区别在于,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利息,而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目的在于非法占有财产。借1万,到手6千,要还5万,种种事例数不胜数。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都是套路贷中常见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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