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交易不成,游戏装备没了。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5月19日
案件类型:诈骗案件
检索主题词:诈骗、游戏装备、虚拟财产、
二、基本情况
李先生来电咨询,自己在网络上被人诈骗了,但没有实际的人民币损失,是否属于诈骗?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李先生在玩一款网游,然后和一个玩家谈好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出售给对方,但是对方没有给付李先生账号出售款,却把李先生游戏账号上的装备都转移走了,这些装备对外出售,价格能达几千元,所以李先生非常气愤,特别是本次交易是对方通过雅虎直播平台进行的,流量是非常大的,李先生估计对方通过这种方式“套路”过的受害人不止他一人。但考虑李先生顾忌自己未有转账等实际费用支付损失,担心公安部门是否能够进行立案受理,故来电咨询。
就李先生所述情况,平台律师建议李先生还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本案进行刑事立案处理的可能性不大。对方的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来说,首先,虚拟财产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说,很难评估其价值;其次,对方的行为,公安部门可能更倾向于是一个网络经济交易民事纠纷。对方的行为属于一个违约行为,除非像李先生这样的受害人非常多,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对方诈骗的主观故意,因此,律师还是建议李先生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三、案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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