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出借自有机动车风险知多少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17日
案件类型:侵权责任法
检索主题词:过错责任、出借、交通事故
二、基本情况
周先生有一辆豪车,某日一朋友来找周先生借车,声称将此车借给其朋友出婚车,周先生为人豪爽不忍驳回朋友的面子,但是他又担心如果他人酒驾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能牵连到自己,遂致电本平台咨询律师相关问题。
平台律师了解后告诉周先生,根据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因此可知,出了交通事故后,要想让出借车辆的车主承担责任有四个条件:
1、 交通事故的责任属于出借的机动车一方;
2、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后不足以赔偿所受损失;
3、 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后仍不足以赔偿所受损失;
4、 出借车辆的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那么,车主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平台律师建议周先生最好能和借车的朋友补签协议,确认车辆出借并已经交付给对方,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且要求对方不得再转借给其他人。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咨询者,在出借机动车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确保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不得将有使用问题的机动车借与他人使用。要检查好自己的爱车是否有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如果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进行检修,检修后仍无法完全排除故障的,要将情况如实告知借车人,无须碍于情面而怀着侥幸的心理将车借给他人,不然的话,如果发了交通事故后悔都来不及。
(二)要审查借车人的驾驶资质。主要看有无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机动车是否符合、驾照是否脱审等情况,如发现借车人的驾照不合规定,要及时提醒对方,不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要审查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饮酒、吸毒等情况发生。如确认借车人存在上述现象,要劝慰其不得驾车,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如无法确定机动车及借车人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则不要轻易将机动车出借给他人。如有亲友借用车辆,可建议其到有资质的公司租用车辆;如果决定出借车辆,一定要审慎核实上述情况,避免在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