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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营运车辆,我拒绝开!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19 分类:案例库
标签:网约车、违约、非营运车辆,网约车、违约、非营运车辆,网约车、违约、非营运车辆,网约车、违约、非营运车辆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不是营运车辆,我拒绝开!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8月11日

  案件类型:租赁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网约车、违约、非营运车辆

二、基本情况

上海的牛先生注册了滴滴司机,给公司开网约车,后发现是公司提供的车辆不是运营车辆,牛先生开了几天担心被查处或被举报所以不敢再开这辆车,于是他将车退还给了公司,希望公司退还其支付的押金,但公司不但不退换还押金,甚至还要牛先生额外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将合同原件收回。牛先生遂致电本平台咨询律师这样合同有效吗?他可以要求公司退还2000元吗?

平台律师了解前因后果后,告诉牛先生,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运营车辆。另外根据《合同》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公司提供给牛先生的车没有运营证属于非法运营。如果牛先生与公司签订的是网约车租赁合同的话,因为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对方不应该收取您的违约金,2000元钱可以要求退回。

大多数车辆租赁公司的车辆都是运营车辆,要核对他们租给牛先生的是哪辆车,还要根据合同确定。但是现在合同已经被公司收去,该合同是重要的证据,没有证据维权就寸步难行,所以建议牛先生收集好证据再去法院起诉。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的律师特别提示,私家车车主若将家庭自用非营运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并收取费用,应及时告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不告知,则很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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