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购买二手挖掘机,对方没有提供发票,能要求退货退款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03-08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合同目的、解除权、除斥期间
二、基本情况
某先生来电咨询他买了个二手的挖掘机,花了十几万,当时合同约定卖家需要提供发票的,但是催了好几次,卖家最终告知不能提供发票了,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吗?
平台律师告知咨询者根据其描述没有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很难解除的,除非双方对此有约定。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合同纠纷,那么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首先,解除权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由于卖家不提供发票卖家享有解除权,双方就解除合同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那么就看是否达到法定解除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有如下几种法定解除权:(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没有出现不可抗力,卖家的主要交付挖掘机的义务已经完成,交付发票只是随附义务。故本案也不符合法定解除权,该先生主张解除合同,退货退款,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由于卖家不提供发票的行为可依法向相关主管行政机关进行投诉,如果造成了损失,也可以要求卖家承担损失。
其次,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如果卖家不提供发票,买家有权解除合同,那么该咨询者可以行使约定解除权。一旦对方不交付发票,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该咨询者应该及时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否则如果继续使用挖掘机几个月,那么起诉到法院,即使立案了,法院也不一定支持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然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案例提示
12348提醒除法律另有规定,解除权是的行使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解除权消灭。此外,也建议当事人可以在缔约时将交付发票作为付款条件之一,以避免因卖方不提供发票,增加买方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