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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社保,员工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8 分类:案例库
标签:未缴社保、员工离职、补偿金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单位未缴社保,员工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6月15日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未缴社保、员工离职补偿金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咨询:我老婆在单位干了3年单位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保,因为老板缴纳社保问题上吵翻离职。问我老婆维护什么权益?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老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单位给您老婆缴纳社保的,您老婆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保中心投诉举报,要求单位补应缴的社保。除补缴社保外,您老婆还可以要求单位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的本人工资补偿

三、案例提示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但是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员工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即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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