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还要被开除?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3-22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劳动争议、合法开除、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
二、基本情况
刘先生在公司工作近十年,这一年公司给刘先生安排了电工排线工作,但是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刘先生无证进行了操作,公司知道后认为刘先生存在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情况,要开除刘先生。刘先生想知道,既然是公司安排其进行电工排线工作的,那说明公司明知中间需要进行电焊,刘先生的行为只是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而已,怎么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无责解除劳动合同呢?
平台律师告知刘先生,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本案中,电焊需要有明火操作证,这是法律规定,如果是公司要求刘先生个人全部包揽排线工作的,一般可以认为是公司要求刘先生进行操作,则刘先生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无责解除刘先生,但是如果是刘先生擅自电焊,属于无证上岗操作,公司可以以刘先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无责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其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本案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刘先生无证上岗电焊是否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如果是公司要求刘先生个人进行操作,则刘先生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无责解除刘先生,但是如果是刘先生擅自操作的,就构成无证上岗,公司可以以刘先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无责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其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如果公司违规要求刘先生无证上岗的,但事发后又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刘先生劳动合同的,公司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刘先生可以主张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公司主张赔偿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如果刘先生依据公司安排进行工作,未擅自操作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员工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只是随便找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金。本案中,刘先生需要收集公司指派其进行全程工作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刘先生非违规操作,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要求无责解除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